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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跟前任同居過,你不接受可以分手,但沒資格說我乾不乾淨

我們每個人都會有過去,你的現任很可能不是你的第一個,這很正常。

1、戀愛中,兩個人應該對彼此的過去做到坦誠,能接受就接受,不接受就分手,沒有什麼好詆毀的。我們都是成年人了,也能對自己的行?負責,愛一個人想跟他在一起他的過去你必然要接受,倘若不能接受也便只能分手了。

任何時候,都不要以愛的名義綁架另外一個人,愛得坦蕩一些,瀟灑一些,像個大孩子,而不是拿別人的過去和你無關的錯誤來折磨他。他的過去已經成?過去了,你不曾參與,有什麼權利來指責呢?

前些日子,有讀者問到我「婚前同居」的問題。她說自己在跟現任交往前有過一個快結婚的男朋友,結婚前發生了一些事兩個人便分手了。在這段感情中她認真地愛過,付出了很多,但最後還是分手了。她跟前任有過同居的經歷,這一點讓她好糾結,不知道該不該告訴現任。她很怕,一旦他不能接受呢?萬一不能接受豈不是又要分手?已經在感情中受了一次傷,她沒有勇氣再承受第二次傷害。

對於此我能給出的答案是:坦然相告,有過婚前同居的經歷,但是你跟前任戀愛的細節無可奉告。你跟前任過去的紛紛擾擾,現任只需要知道大概而無需詳知。能接受就接受,不能接受你就由了他去,反正你沒有欺騙,這是最重要的。

我又反問她:「要是你現在的男人之前也跟前女友有過同居的經歷,你能接受嗎?」

她說:「沒什麼不能接受的,只要他跟前女友不再聯繫而且現在是認真愛我的,我都會選擇接受。人家跟前女友戀愛的時候我還不知道在哪呢,要是還介意甚至生氣,是不是有點強人所難。」既如此,你又何須管他是怎麼看你?

不得不承認,在關於「同居能不能接受」這個問題上,男人和女人之間是不同的。有很多男人會介意女人有婚前同居的經歷,而很多女人都不會介意這個問題,要是介意了反而是不正常。我希望有一天可以真正實現男女的平等性,希望男女之間不要再有什麼雙重標準。大家都一樣,跟前任有過同居的經歷都只是一段過去,我們不應該因?這個就瞧不起女生,說她不自愛。

2、子佩是一個挺好看的姑娘,她各方面條件都不錯,工作好學歷好家世好性格也很好。她是屬於那種特別有男人緣的,很好相處,但凡是跟她有接觸的男生都會喜歡她。不知你有沒有發現,在我們身邊有一類女孩她就是有男人緣的,別的女孩可能是沒有人主動追,但是她呢,經常有人追。

子佩有過兩段感情經歷,大學的時候是屬於青澀懵懂,談了一年戀愛便不了了之。工作之後,她遇到了那個自己很喜歡的人,他們的感情很好,戀愛了一段時間同居也便成了一件自然而然的事情。子佩跟他是奔著結婚去的,再說了他們住在一起的時候也戀愛兩年多了,雙方都很了解,對於住在一塊也沒什麼不能接受的。

其實現在男女之間戀愛,同居是一件很尋常的事情,但是我不建議戀愛的早期同居,還是應該在了解人品以及確定他對你的感情之後,兩個人再在一塊兒。畢竟當你對愛的人多了解了一下,也就會少受點情感上的傷害。

子佩跟男友的感情很好,見家長各方面都很滿意,兩個人都要準備訂婚結婚了,然而呢,發生了一件事情,她男朋友背叛了她。子佩知道後很不能接受,她是有戀愛潔癖的,「你在跟我戀愛期間,絕對不能跟其他女生發生關係」,我們之間的愛情出現了不忠的裂痕,還結什麼婚?知道真相後,儘管男友不停地向她求饒,但是子佩沒有原諒。愛歸愛,出軌是出軌,更何況要是你真的那麼愛我,怎麼會在快要結婚的時候做出這樣的事情。

子佩很慶幸這件事是在婚前發現,若是婚後,豈不是更苦不堪言。子佩沒有原諒,執意分手,男友見求饒不行就開始威脅:「咱們倆已經同居了,我告訴你男人都介意這個,你跟了我就是我的人,你也找不到合適的。」

「荒謬,我從來只屬於我自己,而不屬於任何一個人。」

子佩從來沒想過「同居」會讓自己顯得掉價,她是個成年人了也有能力?自己的行?負責。再說了,那段感情雖然失敗了遭背叛沒有結果,但是她徹徹底底地愛過。戀愛兩年,同居一年,那段感情經歷讓她更成熟了,也能看清楚一些人和事,更能分辨什麼是真心和假愛。分手了,跟前任變成了過去,子佩徹底的跟前任斷絕了關係,再沒任何瓜葛。

3、兩年後,27歲的子佩又遇到了另外一個男生方偉。

是方偉主動追子佩的,他們是同一個公司的,方偉暗戀子佩許久,等到子佩分手了,方偉趕緊對她獻了殷勤。方偉喜歡子佩,他覺得子佩是一個特別完美的女生,人?中很?之讓人移不開眼睛。子佩原本對方偉沒感覺,但是相處了一段時間覺得他各方面都挺好的,也就接受了他的追求。子佩原以?自己這回肯定是遇到真愛了,然而發生了另外一件事。前男友得知子佩有了新的男朋友,想要報復她,不知道通過什麼渠道知道了方偉的電話主動打給他,還跟他說:「嗨,我跟子佩當初都快結婚了,她是我的人了,我們還同居了一年呢。」

方偉知道後一時有點接受不了,在他心中他覺得子佩是那麼完美的女人,而現在呢他的心裡就像是吃了蒼蠅一樣,覺得子佩不夠完整了,不夠乾淨了,就像一件美麗的瓷器裂了一條縫,不再完美了。子佩感覺到了方偉的冷漠,她不明所以,原本兩個人感情很好怎麼突然就不冷不熱了。子佩有一天發了牢騷:「方偉,你要是有什麼看不慣的就直說,咱們是談戀愛,你這樣不冷不熱是尊重我嗎?能愛就好好相處,不愛就乾脆分手,你現在這樣算什麼?」

「你還有臉跟我發火,你自己做了什麼事你不知道嗎?你前男友跟我打電話說你跟他同居過,還說你是他的人了,你已經不乾淨了。」方偉扯著嗓子喊了出來。

子佩聽到這樣的話愣了愣,她沒想到方偉竟是這樣的人:「我怎麼了?我沒有什麼不軌的行?,我在跟你交往期間我對得起你,你有什麼指責我的。我是跟他有過一段過去,但是那又能說明什麼?那個時候咱們倆還沒有開始呢,我做什麼不需要對你負責吧。再說了,是你主動追求的我,可不是我先愛上你。你也知道我有一個快結婚的前任,事情怎麼樣你或多或少都知道,而不是現在掐著我的過去指責我。」

「你就沒有羞恥心嗎?你已經不乾淨了?」

「真可笑,方偉,我很愛我自己我怎麼就不乾淨了。沒想到你的思想這麼齷齪,誰規定了我是完完整整屬於你一個人的,那是我的過去,你沒有出現,憑什麼挑剔我的過去?能接受就接受,不接受就分手,而不是指責我干不乾淨?我怎麼樣你沒有權利指責。據我所知,你不是也有一個前任,而且也同居過,大家彼此彼此,你有什麼權利到指責我?」從那後,子佩就拉黑了方偉的微信,而且從那家公司辭職。她從來不覺得有過「同居」的經歷是自己的汙點,這不是汙點,只是自己的一段過去,難不成就要被釘在恥辱柱上嗎?

我很欣賞子佩這樣的女孩,愛就坦坦蕩蕩愛,不愛就乾脆分手,沒有什麼好糾結的。關於要不要介意伴侶有過「婚前同居」的經歷?

我的個人建議是:「男人喜歡處女也沒錯是他自己的選擇,因?每個人都有權利決定自己的擇偶標準。女人婚前同居沒什麼,那是她自己的選擇,成年人了也可以?自己的選擇負責。沒有人知道這段感情會不會走到最後,誰都沒錯。錯就錯在有的男人明明很介意,自己心裡也過不去這個坎,卻非要跟對方結婚,然後導致婚姻的不幸。這種情況是男人的錯。也有女人知道男人介意,隱瞞自己的過去,和男方結婚,這種情況是女人的錯。」兩個人都把自己的擇偶選擇說出來,可以接受就繼續戀愛,不能接受就趕緊分手,誰也別耽擱誰。同時尊重每個人的過去,你自己都有過這樣的經歷,你有什麼權利指責女生呢?一個女生是否乾淨也不是用這個標準來評判的。

在《李銀河說愛情》中有這樣一句話:「你眼前的這個人,她的血肉、她的性格、她對你的感情都沒有變,但僅僅因她有過性經歷,有別的男人碰過她,你就覺得她不乾淨了、不完整了,不值得被珍視了。這就是人們常說的『直男癌』。」

錯的不是女人自己本身,而是男人他們自己,他們對自己沒這方面的要求但是對女朋友卻要求嚴格,甚至言語性抨擊,你有何權利來指責她呢?你想要什麼樣的麻煩按照自己的標準去找,談不攏就分手,有什麼好指責的。還是希望男女之間少一點這種雙重標準,真正能實現男女之間的平等。希望在談到跟前任「婚前同居」的這個問題上,男女都一樣,不過就是一段過去,無妨。